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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政策“明白纸”之异地就医篇

2026-01-14


阜阳市职工异地就医政策明白纸

一、异地就医报销政策 

普通门诊: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含异地安置、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的城镇职工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本地普通门诊共济保障待遇。办理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的参保职工,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由个人负担,实现异地联网门诊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可由个人账户资金直接结算。

门诊慢特病:对办理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的门诊慢特病患者,备案有效内在备案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门诊慢特病费用按市域内待遇报销;对于非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含转诊转院、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市域外省内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慢特病费用,急诊抢救、转诊备案报销比例下降5%,其他临时外出人员下降15%;在省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慢特病费用,急诊抢救、转诊备案报销比例下降10%,其他临时外出人员下降20%。起付线及支付范围、支付限额按我市门诊慢特病待遇执行。

住院报销政策: 

本地住院待遇标准 

定点医疗机构级别 

起付线(元) 

一个自然年度内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线标准各降100元 

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 

统筹金 

0-8(万元) 

救助金
 8-15(万元) 

救助金
  15-30(万元) 

一级 

400 

94% 

90% 

95% 

二级 

600 

92% 

90% 

95% 

三级 

800 

90% 

90% 

95% 

异地住院报销待遇: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在备案地发生的住院费用按本市相应级别医疗机构支付标准执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普通住院起付线与本市相应级别医疗机构相同,其中,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异地急诊抢救人员的报销比例按照本市医疗机构级别省内下降5%、省外下降10%;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的报销比例参照本市医疗机构级别省内下降15%、省外下降20%。


二、备案人群类型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1.转诊转院人员:由我市具有转诊权限的医院出具转诊意见转往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

2.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指未经本市辖区内具有转诊转院权的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意见,自行前往市外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参保人员。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退休后在异地定居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退休职工);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异地长期生活并办理居住证的参保人员;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参保单位派驻异地(长期)工作学习6个月以上的参保职工。


三、备案方式 

方式一:通过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办理。

微信关注“阜阳医疗保障”公众号-医保服务-公共服务-地市选择“阜阳”-【异地就医】-选择合适的备案类型办理。

也可以通过微信直接搜索“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支付宝搜索“安徽医保”、皖事通搜索“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均可进入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备案。

温馨提示:1.通过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为自助备案,提交信息后无需等待医保部门审核,可即刻开通备案。2.自2024年1月1日起,省内异地自行外出就医“免备案”。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就医时,属于非急诊抢救且未办理转诊手续的临时外出就医情形,无需办理备案登记,凭医保电子凭证、社保卡等即可在省内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直接结算(按照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待遇报销)。 

方式二: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办理。

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者微信搜索“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进行办理。

温馨提示:通过国家平台办理备案只能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如需办理省内备案可通过方式一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办理。 


四、备案有效期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后参保状态未发生变更的,备案长期有效。异地就医地信息如需变更,应在6个月后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后,12个月有效。

 

阜阳市城乡居民异地就医政策明白纸  

 

一、异地就医报销政策 

门诊:大额门诊政策:参保居民在二级及以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年度累计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40%,年度报销限额3000元。(不纳入大额门诊报销的情形为:1.住院期间的门诊费用;2.已纳入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报销的门诊费用。)。

门诊慢特病:对办理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的门诊慢特病患者,备案有效内在备案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门诊慢特病费用按市域内待遇报销;对于非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含转诊转院、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市域外省内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慢特病费用,急诊抢救、转诊备案报销比例下降5%,其他临时外出人员下降15%;在省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慢特病费用,急诊抢救、转诊备案报销比例下降10%,其他临时外出人员下降20%。起付线及支付范围、支付限额按我市门诊慢特病待遇执行。

住院报销政策: 

本地住院待遇标准 

定点医疗机构级别 

起付线 

报销比例 

一级及以下 

200元 

90% 

二级及县级 

500元 

80% 

三级(市属) 

700元 

75% 

三级(省属) 

1000元 

70% 

异地(阜阳市域外)住院待遇标准 

定点医疗机构 

级别 

转诊转院、急诊抢救 

其他临时外出就医 

起付线 

报销比例 

起付线 

报销比例 

省内 

一级及以下 

300元 

85% 

300元 

75% 

二级及县级 

750元 

75% 

750元 

65% 

三级(市属) 

1050元 

70% 

1050元 

60% 

三级(省属) 

1500元 

65% 

1500元 

55% 

省外 

一级及以下 

按当次住院总费用20%计算,最低2000元,最高1万元 

60% 

按当次住院总费用20%计算,最低2000元,最高1万元 

50% 

二级及县级 

三级 

备注:基本医保年度封顶线30万元。 

对于办理异地长期居住的参保居民,可享受市域内同级别医疗机构住院报销待遇。 


二、备案人群类型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1.转诊转院人员:由我市具有转诊权限的医院出具转诊意见转往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

2.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指未经本市辖区内具有转诊转院权的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意见,自行前往市外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参保人员。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异地长期生活并办理居住证的参保人员。


三、备案方式 

方式一:通过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办理。

微信关注“阜阳医疗保障”公众号-医保服务-公共服务-地市选择“阜阳”-【异地就医】-选择合适的备案类型办理。

也可以通过微信直接搜索“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支付宝搜索“安徽医保”、皖事通搜索“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均可进入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备案。

温馨提示:1.通过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为自助备案,提交信息后无需等待医保部门审核,可即刻开通备案。2.自2024年1月1日起,省内异地自行外出就医“免备案”。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就医时,属于非急诊抢救且未办理转诊手续的临时外出就医情形,无需办理备案登记,凭医保电子凭证、社保卡等即可在省内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直接结算(按照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待遇报销)。 

方式二: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办理。

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者微信搜索“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进行办理。

温馨提示:通过国家平台办理备案只能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如需办理省内备案可通过方式一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办理。 


四、备案有效期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后参保状态未发生变更的,备案长期有效。异地就医地信息如需变更,应在6个月后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后,12个月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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